程敬言和我一样大,小的时候做过邻居,也一起上过小学,不过中学就分开了,我去学画画,他在重点高中当学霸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家关系一直非常铁,每逢过节放假周末什么的,总是会相约一起来健身馆打球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特意约出来,主要是因为他收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签证机票都已经搞定,马上就要飞往大洋彼岸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也是累惨,直接横在场地里望着健身房的顶棚,问道:“你把初初翻篇儿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程敬言很喜欢初初,奈何流水有意落花无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花在初初身上的心思和力气都像打了水漂,掀点儿波纹就沉了底。

        倒不是初初不喜欢他或是喜欢其他人,更不是摇摆不定或故意吊胃口,她就是打定主意把程敬言当个知名知姓的熟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初初今年也是选择出国念书,不过在地球的另外一个方向,他俩仅有的那么点儿联系,之后说断就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翻什么啊,你以为都像你和小竹。”程敬言曾经非常羡慕小竹和我,都是一起玩大的,他动作可没我快。

        程敬言总是怂恿初初和小竹多多亲近,让小竹给初初在生理知识方面开个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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