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第一次注意到布萨,是1810年左右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那时候大概三十出头,壮得像一头牛。额头上烙着一个印——那是哪个非洲部落的标记,我不认得,但我知道那是他被掳走之前就有的疤。他走路的时候右脚稍微有点瘸,小时候在非洲摔断过,没有接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贝利(Bayley)种植园的监工叫他「Bussa」。那不是他的本名。他的本名早已消失在海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注意到他,不是因为他是奴隶头目——虽然他确实是最能g的几个之一。也不是因为他b别人更强壮——岛上b他高b他壮的黑人多了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注意到他,是因为他总是在夜晚,等所有人都睡了之後,一个人蹲在甘蔗田最深处的地垄G0u里,用手指头在泥地上画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飘过去看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写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不,不是在写字。他不会写字。他在画一些扭曲的符号,像是从部落的记忆里挖出来的形状。他把那些符号刻在地垄G0u的泥土上,然後用脚抹平,再刻,再抹平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天晚上,他忽然抬起头,直直地看着我飘着的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愣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看不见我。我确定他看不见我。但那一刻,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光——不是眼白反S月光的那种冷光,而是一种从瞳孔深处烧出来的、滚烫的、令人後背发麻的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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