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警察陈燕也发觉了这些,轻轻咳嗽一声把男警察的注意力集中过来,这才拿起手中的文件开口宣读:“纪玲,女,23岁无业,与20xx年6月28日在东方文汇洗浴会所从事卖淫活动,根据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,因嫌疑人已经是第二次从事卖淫活动被发现,故此判处行政治安处罚拘留15天,并处罚款5000元,处罚作出之日起生效!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,对着纪玲面无表情的说:“纪玲,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!”

        纪玲摇了摇头,说道:“没有!”见纪玲没有其他的话要说,陈燕便让纪玲签字并按了手印,纪玲做完所有手续以后,便被陈燕移交给了两名女看守。

        治安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,并没有太严格的限制,有的派出所还会在周末让犯人回家,纪玲也没有太多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被处罚了以后便跟着看守去了看守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在看守所待了十天左右,纪玲又被提审了一遍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这次坐到被审的位置的时候,发现对面两人穿着并不是普通的警察,肩章上面的纹路也是纪玲也没有见过的,当看守想要把纪玲手铐铐在椅子上面的时候,那两人其中的年纪较大的一人挥挥手示意把手铐打开,随即让看守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纪玲有些诧异,不知道眼前的两人什么来路。

        男子看到女看守离去,这才端了一杯水递给纪玲,开口说道:“花间门罪女纪玲,我是国家特别安全部的,你可以叫做特动组,我叫陈诚,另外一位是我的同事李兵。这次你被抓进来,是我们想单独与你和你的母亲聊聊花间门的事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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