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我很快就明白了这究竟是为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我设定的所有法律,都是基于遵守法律、敬畏法律的人民意志的前提的,而眼前这个女人,似乎天生就对法律嗤之以鼻,甚至刚刚在吵嚷的时候,反复强调法律就是欺负她们弱势群体的工具,也就是说,她并不信任法律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信任法律的人才会遵守法律,我干过的所有女人都有一定的学识,因此会对法律又天然的敬畏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个女人是个半文盲,不仅说话水平极差,甚至连法律意识都没有,我们强调的行政程序她根本听不入耳,还认为这是政府无能的表现,一身怨气,真是把“无知者无畏”挂在了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她抗拒我并不会因为我修改了法律而对我的行为感到合理,她只会依据她朴素的情感和生物的本能做出反应,即使没有人对我要公开要揉她的胸而感到不可思议,因为这种反应只能由被我侵犯的本人做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怎么办?修改法律好像作用并不大,那我只好恐吓她了。”我暗暗想道,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啊!”她突然惊叫起来,把背上的孩子都吓醒了,哇哇地哭了起来。其实是她的牛仔裤已经被我扒下,里面是一条非常朴素的肉色内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干什么?”她厉声呵斥我,想把裤子抽起来,神情也比先前刁难小薇时更加暴戾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夫人,不听我的命令可是犯罪。这里是信访局,外面也有警卫,你不想现在就被抓起来吧。”对付这种法盲,肯定是胡说八道比修改法律来得有用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心海之心没有发挥出它的效用,但是我的话形成的心理威慑倒是很强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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