掸去封面蒙上的灰尘,试着翻开封面,用黑笔写下的「麦高芬」几个字随即映入眼帘。
漂亮的字迹逐渐唤醒了记忆,我深x1一口气,继续翻动那些泛h的纸张。
日记的主人,是一名nV初中生。由于生前罹患不治之症,来到母亲工作的疗养院,度过人生最后的暑假。那时候的我,还是一名刚准备上学的孩子,当时由于没找到落脚的地方,母亲为了照顾我,便把我带到当时她工作的疗养院里。
我与那名nV孩从初识到分别,其实只有短短一场暑假。在这短暂相处的时光里,因为年龄,我一直称呼她为「大姐姐」。虽然这么相称有些奇怪,但当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,姑且只能这么指代。
疗养院没什么打发时间的方式。那时无所事事的我,总会跟随母亲在院内到处乱窜。作为母亲需要照顾的患者,这当中也包括了她的房间。这便是我们相遇的起因。已经忘了从何时开始,她会把自己经历当作故事,主动讲给我听,陪我度过那些无聊的时光。
至于为什么与她相处的时间最长,而且记忆到现在,除去这个因素,虽说主动开口有些令人害臊,但我想是觉得那名大姐姐长得很好看。
虽然距今过去了十几年时间,但这理由意外得保留在记忆深处。
或许正是因为小时候的思想太过单纯,没有被复杂的东西包覆,我才能记忆得清楚。
这本日记写满了她为我讲故事前,作为素材记录的过去。说实话,即使当作一本已出版的散文集也不算突兀,足以可见她的故事与文笔。
明明我记得她说过自己的成绩并不算好。当时甚至还开玩笑的表示,如果没讲好还请多多谅解。有时还会拿她擅长写作的朋友作b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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